【本報訊】暑假旅遊旺季即將到來,而台灣新修正之洗錢防制法也將於本(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施行,台灣是澳門朋友喜歡的旅遊地區,屆時也會有許多澳門旅客赴台觀光,駐澳門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盧長水主任特別提醒大家注意新規定,避免遭受處罰。
盧長水主任表示,為配合新修正洗錢防制法上路,自本年六月二十八日起,旅客入出境台灣,只要攜帶超過新台幣十萬元入出 境台灣,超額未申報的部分將由海關全部沒入;如申報不實,超過申報部分,也將由海關沒入。而可攜帶的黃金價值限額,也從限額二萬美元減少為一萬美元;另若有攜帶鑽石、白金等有被利用進行洗錢之虞的物品,也必須誠實申報。
此外,盧主任亦指出,本次新修正規定主要為避免旅客洗錢,民眾只要誠實申報,基本上不論限額都可攜帶出入境,僅有新台幣超過限額十萬元,必須跟中央銀行取得許可證,才能全額攜帶出入境;至於人民幣限制則為二萬元,超過部分仍須存關。如果 旅客誠實申報,外幣可就申報部分全額攜帶。另外按照現行規定,民眾出入境時,可攜帶外幣、香港或澳門貨幣限額一萬美金等值現鈔,或新台幣十萬元,或人民幣二萬元,超過限額應主動進行申報。申報義務並擴大以貨物運送、快遞或郵寄等運送方式;未申報或申報不實者,將科處沒入或罰鍰。
相關資訊可參考:中央銀行:http://www.cbc.gov.tw、財政部關務署:https://web.customs.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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