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批發市場爭取在今年9月完成搬遷。民政總署表示,正研究在租賃合同中加入條款及設立管理機制,對不符合要求的租戶作出處理,包括考慮引入可提前終止租賃合同的安排,從而加快新經營者進場,促進行業內的公平競爭。
民署在回覆議員李靜儀的書面質詢中表示,會在澳門批發市場專營合同仍未屆滿情況下,藉著搬遷新批發市場的契機,與專營公司商討完善新批發市場管理及監管機制。原則上,搬遷將按原租戶在舊批發市場的樓層次序安排遷入新批發市場相應樓層,即舊批發市場地下一層的租戶將安排進入新批發市場地面層,但由於新、舊批發市場每層的舖位數目不盡相同,未能安排於相應樓層的租戶,將安排進入新批發市場的上一層,而具體檔位位置考慮到經營者的經營模式、經營者之間的互動關係等因素,將由專營公司及租戶通過協商安排,如協商未達共識,專營公司不排除採取抽籤方式決定租戶檔位位置。
因應新批發市場的檔位數將增加近一倍,在安排現有租戶遷入並分配檔位後,民署將安排已累積的輪候申請者按次序先後選擇舖位位置,直至舖位全部租出。而為了確保新批發市場租戶在經營上具備一定合理性和積極性,民署現正研究在租賃合同中加入條款及設立管理機制,對不符合要求的租戶作出處理,包括考慮引入可提前終止租賃合同的安排,從而加快新經營者進場,促進行業內的公平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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