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會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昨日上午10時與政府代表舉行會議,跟進掘路工程的規劃與協調事宜。民署管委會主席戴祖義於會後受訪表示,為加強挖路協調機制,上月已與交通事務局達成共識,由過往先發出准照後才取道路使用通知的做法,改成先要取得道路使用通知、施工方案及情況後,才協調發出准照,相信可理順問題,減少獲取准照後不能動工的情況出現。另外,他認為審計署與民署在重複挖路的觀點與角度有別,大家需再理解情況,加強溝通。
居民感覺經常挖路,戴祖義認為是城市發展太急速,回歸前1999年只有671宗挖路工程,但去年已有2553宗,增加約4倍。為增加透明度,將工程在網上公開並不是難事,亦與交通事務局商討,重大工程需召開記者會,交代清楚工程做法,工期多少,便於居民監督。
立法會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主席陳明金在會後表示,民署認為在監管方面存在問題,有改善空間,現時正對兩個稽查人員進行紀律程序。
工程協調方面,過往獲民署發出准照但不獲交通事務局同意的工程有3000多宗。他又稱,委員會理解回歸以後,經濟發展,車輛增加,工程數量及協調難度增加。希望政府對掘路工程不只協調,而是著重統籌,從而避免道路重複開挖,提高效率,並希望政府嚴謹定義重複開挖。關於噪音法對工程進度的影響,委員會亦建議,若工程對居民生活影響不大,應允許節假期施工,以縮短工期。並提醒政府注意加強透明度,發佈信息,讓居民瞭解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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