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在賭場以兌換人民幣賺取差額的男子遭人誘騙上房換錢,到場後即被多名大漢毆打,在場女子更向事主噴灑胡椒噴霧,奪去一百五十萬元逃去。事主負傷追截,驚動酒店保安到場協助抓獲一對作案男女。司警隨後跟進調查鎖定案中女主謀,並在關閘將其拘捕。案件調查期間,司警發覺四月份發生的一宗同類型劫案與此案極為相似,事主當時損失四十萬元,經深入調查證實兩宗案件主謀屬同一女子所為。
案件女主謀姓黃,二十九歲。在酒店被捕的男女分別姓徐,男,五十一歲。姓周,女,二十六歲,三人均是內地人。
案中男事主是本澳居民,專門在賭場以兌換人民幣賺取差額。本月十九日晚,事主接到周女的來電,聲稱透過朋友介紹,需要兌換手上的人民幣,雙方討價還價後達成協議,事主以一百五十萬元港幣兌換對方一百四十萬元人民幣。並相約到一酒店的客房交易。
事主帶同現金應約到場,當到達酒店客房的走廊時,周女已在門外等候,當事主一踏入客房,見有另外三名男子在場,三人不由分說上前將事主制服,事主隨即反抗但遭到毆打,在場的周女更向事主噴灑胡椒噴霧,四人搶去事主放有現金的手提包後隨即逃去。事主負傷追截,驚動酒店保安到場協助追捕,在酒店門口抓獲徐周兩人,並起回事主的手提包,但手提包內只有六十七萬元現金。兩人供稱在搶錢得手後,已將部份款項交由另兩名同黨帶走。司警亦在被捕的徐某身上起出一支電槍。
司警隨後跟進調查鎖定案中女主謀黃女,待黃女準備經關閘出境時將其拘捕。案件調查期間,司警發覺四月份發生的一宗同類型劫案與此案極為相似,經深入調查證實兩宗案件主謀同屬黃女所為。
該宗案件發生於四月三日晚上,一名女子致電男事主,聲稱需要兌換四十萬港元現金,隨後相約到路氹一間酒店房交易,男事主攜現金進入房間後,一名女子即取出胡椒噴霧噴向事主面部,之後兩名男同黨出現,用膠索帶綑綁事主手腳以及用浴巾封口,最後搶走事主帶來折合四十萬港元現金離開;男事主隨後自行鬆綁報警,司警隨後拘捕一名浙江女子。
司警現將三人落案控以犯罪集團、搶劫及持有禁用武器罪,並繼續追查兩名在逃男子下落,案件已交由檢察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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