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藝珠海報道】拱北海關昨天對外發佈消息,兩名澳門籍旅客從澳門攜帶合計近三百萬元的港幣和澳門幣經珠海拱北口岸出境時被查獲,這是拱北海關今年查獲的最大宗貨幣出境案件,貨幣現鈔折合人民幣約二百五十六萬元。
六月二十一日上午,拱北海關關員在拱北口岸旅檢出境「無申報通道」先後截查同行的澳門籍女子傅某和澳門籍男子楊某,發現二人隨身攜帶的塑膠袋等物品有異常。經查驗,傅某和楊某共超量攜帶約一百一十萬元港幣和約一百八十九萬元澳門幣,折合人民幣約二百五十六萬元。其中傅某攜帶的一個不起眼的白色泡沫飯盒中竟然放有約十一萬元澳門幣。目前該案正由海關緝私部門作進一步調查處理。
根據相關規定,出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出境,凡不超過其最近一次入境時申報外幣現鈔數額的,海關憑其最近一次入境時的外幣現鈔申報數額記錄驗放。如果沒有入境申報記錄,十五天內首次出境旅客可攜帶等值不超過五千美元外幣現鈔,超出限額,須申領《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並向海關書面申報。十五天內第二次及以上、當天內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旅客分別可攜帶等值不超過一千和五百美元外幣現鈔,超出限額的海關不予放行。
拱北海關提醒出入境旅客,貨幣現鈔屬於限制進出境物品,進出境旅客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攜帶並主動向海關申報,自覺接受海關監管。違規攜帶貨幣進出境的旅客將面臨行政處罰;逃避海關監管構成走私行為的,海關將依法對走私的貨幣予以沒收。海關相關人士表示,為避免無意觸犯法規,旅客在進出境前,可通過海關互聯網門戶網站等途徑提前了解海關有關監管規定。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