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跟何超明案有關的9名被告,在初級法院受審超過4個月,全部證人昨日完成作供,主審法官宣佈,控辯雙方7月10作結案陳詞。
柯為湘缺席作供
合議庭昨日繼續圍繞何超明與其妻子周小芙涉嫌透過另一嫌犯麥炎泰低價購入海天居一單位。法庭宣佈,由於未能聯繫上保利達集團主席柯為湘,檢察院放棄傳召柯為湘出庭作證。
任職保利達集團銷售部人員出庭作證,證人說,麥炎泰經常到辦公室,因而認識對方。他說,在2009年時收到通知,把當時仍然是樓花的海天居以原價795萬75折後,約500多萬賣給麥炎泰,又稱當時只口頭承諾,沒簽署文件,其後麥炎泰來電,表示把單位轉讓給一名周姓女士。證人諮詢過上司,即另一證人招國英後,同意把折扣轉讓該名周姓女士。證人強調,當時不清楚周姓女士是周小芙,也不知道她是何超明的妻子。
招國英作供時表示,曾報備柯為湘知悉麥炎泰轉讓單位之事。當時柯為湘回應:"沒關係,大家老朋友,折扣給了他,他想給誰就給誰"。招國英回覆下屬,老闆同意正常辦理文件,助理檢察長質疑以往曾否出現75折的情況。招國英回應,很少。但知道老闆柯為湘與麥炎泰相識多年,交情甚好,相信是柯為湘私人給麥炎泰的優惠。
差價200萬 柯為湘補貼
保利達財務部主管表示,知道麥炎泰以75折購入海天居,由於保利達為上市公司,帳面的數目不能影響市場價格,因此柯為湘從另一間私人公司,把差價約200萬轉帳到保利達。
兩人識於微時
在聽完3名證人作證後,嫌犯麥炎泰舉手示意要求發言,表示自己與柯為湘相識於微時,在80年代中做運輸生意時,經常與當時經營製衣廠的柯為湘有工作上合作。後來柯為湘成立保利達集團,多年來他(麥)介紹朋友到保利達買樓,從沒收過佣金。他稱當日自己的確有興趣購入海天居單位,但當時他在賭廳工作,資金難周轉,無意中何超明聽到有海天居折扣優惠,於是就借花敬佛把單位讓給何超明,他曾帶周小芙到保利達售樓部一次,之後從沒過問。
證人作供畢 下月結案陳詞
在庭審結束時,主審法官說,全部證人已經完成作供,因案件複雜,決定控辯雙方於7月10日作結案陳詞,讓雙方有足夠時間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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