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房產經紀座談立法
二○一七中國房地產經紀年會期間,港澳台地區房地產經紀行業立法情況座談會今日下午在京舉行。
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會長杜鵑、副會長兼秘書長柴強,國務院法制辦處長閻東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法規司副司長周韜、房地產市場監管司副司長楊佳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孫海旭,以及香港地產代理監管局代表、澳門地產發展商會代表及台灣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聯會代表等出席會議。
澳擁五千地產經紀
參會代表介紹港澳台地區房地產經紀行業立法和監管情況。港澳台業界對內地經紀行業立法發表意見和建議。會場交流氣氛熱絡,發言踴躍。
澳門地產發展商會會長陸惠德表示,二○一○年開始,澳門政府和房地產中介行業經兩年討論應否規範和監管地產中介行業,逐步形成行業為適應社會經濟發展必須發牌的共識。政府接着多次徵求行業和專家意見,參考台灣、香港和內地的情況,制訂了《房地產中介業務》法律,於二○一三年七月一日起生效。目前過渡階段已結束,澳門有近五千個地產經紀在運作。
政府為此還實行了過渡辦法,讓在法律生效前已經從事地產中介行業的人士,沒有達到高中畢業文憑,可參加政府設立的專門培訓班學習一至兩個月,然後會發出結業文憑。據此在三年的過渡期中可將手中臨時經紀執照換成三年有效期正式經紀執業執照。目前,過渡階段已結束,澳門有將近五千個地產經紀在運作業務。而中介人公司發牌則需起碼擁有兩個地產有牌經紀,而且必須在商業營業場所經營業務。
經紀中介必須持牌
陸惠德表示,澳門政府在二○一三年三月十五日還制訂了4 /2013號行政法規,旨在配合當年十月十八日通過的《房地產中介業務法》得以完善實施。澳門政府房屋局是實施地產中介人和經紀進行管理的政府機構,實行的是行業准入制度,經紀人必須持牌,中介公司也要持牌經營,監管比較嚴格,重則吊銷牌照。
他認為,法律實施四年來,行業專業化水平提高,客戶滿意度增加,保證資金安全,交易規範,糾紛減少。
房產立法宜早出台
杜鵑表示,截止目前,全國工商登記在冊,經營範圍包括房地產經紀相關業務的獨立法人企業為十八點三萬家,共設立分支機構六點三萬家。據統計,活躍的房地產經紀已超過一百萬人。
她指出,不能沒有專業素養和行業准入制度。相關法律制定已經擺到日程上。認為一是必須立法;二是必須有人管,要有一個管理體系、監管隊伍;三要有手段,核心手段就是准入清出制度。
(北京廿三日電)
本報駐京記者 鐵 怡 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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