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兒中心接四十一宗身體虐待居多
虐兒個案升六成堪憂
【本報消息】家暴法去年生效後,虐兒求助個案明顯上升。澳門防止虐待兒童會護兒中心表示,去年處理九十一宗個案,其中四十一宗涉及虐待兒童,以身體虐待最多,其次為多種虐待、疏忽照顧、暴力行為、目睹家暴、性侵犯,三至五歲年齡層的受害兒童最多。值得關注的是,對比中心前年處理的二十五宗虐兒個案,去年升幅逾六成。
去年91宗諮詢
防止虐待兒童會理事長黃曼雲、副理事長葉麗嫦,護兒中心主任李文靜等,昨日下午三時於會址回顧去年工作情況。
她們稱,護兒中心去年接獲九十一宗諮詢,以熱線電話查詢有七十七宗、親臨十四宗。諮詢者以兒童母親最多(五十三宗),其次為兒童父親(十一宗),其餘為社工、鄰居/朋友、兒童親友。
疏忽照顧受性侵
中心合共處理九十一宗個案,涉及的兒童總數為一百二十一人,男童佔六十九人、女童佔五十二人。非虐兒個案佔五十宗,以管教危機等問題居多,兒童年齡集中在六至八歲。
虐兒個案佔四十一宗,以身體虐待最多(二十四宗),其次是多種虐待(七宗)、疏忽照顧(四宗)、暴力行為(三宗)、目睹家暴(兩宗)、性侵犯(一宗)。施虐者多屬家庭成員,依次為兒童母親(二十人)、兒童父親(十二人)、兒童父母(十二人)、教師(三人)、家傭及兒童祖母(各佔一人)。以三至五歲年齡層為主(二十人),其次為六至八歲(十五人)、九至十一歲(十一人)、十二至十五歲(四人)、○至兩歲(三人)。
值得留意的是,對比前年護兒中心虐兒個案、非虐兒個案均有二十五宗,去年虐兒個案升幅逾六成、非虐兒個案升幅達五成。
完善機制防家暴
中心期望進一步完善本澳的護兒政策,清晰相關處理程序的指引,如處理個案程序、辨識懷疑和確定個案、嚴重情況的處理機制等。隨着家暴法生效、設立婦女及兒童事務委員會後,可進一步發掘有潛在危機的家庭,及早介入保障兒童權益,讓下一代在零暴力的環境中健康成長。中心呼籲家庭、學校以及社會應提高對兒童行為表現的敏感度,尤其需要多關注沒能力表達或表達能力較弱的兒童。如發現兒童遇到問題時,應及早採取積極態度尋求協助及支援,避免兒童持續處於無助環境。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