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6月23日電】(記者 阮煜琳)中國審計署23日公佈了天津市原副市長尹海林涉嫌違規操作造成國有權益損失等26起違紀違法案件。
審計署對移送有關部門單位調查的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定期跟蹤瞭解其查處情況。至2017年5月,已處理26起違紀違法問題,其中包括:
——多起違規操作造成國有權益損失問題。如2005年以來,河南省委原常委、洛陽市委書記陳雪楓在擔任國有企業負責人期間,涉嫌在企業增資擴股中違規操作,造成國有權益損失。2014年,審計署將此線索移送中央紀委調查。2017年5月,湖北省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貪污罪、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判處陳雪楓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受賄、貪污所得財物予以追繳。
——多起弄虛作假套取扶貧資金問題。如2012年至2015年,河南省8家企業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印章和公文、銀行資信證明等,騙取扶貧資金900多萬元(人民幣,下同)。2016年8月,審計署將此線索移送河南省委、省政府調查。目前,河南省虞城縣、固始縣、潢川縣等地紀委、監察局已對13名責任人分別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等處分,追繳被騙取資金930萬元;涉嫌犯罪的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調查處理。
——涉嫌利用未公開信息違規買賣股票牟利問題。2011年11月至2015年1月,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基金經理王勇在擔任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經理期間,利用管理基金賬戶掌握的信息,通過其親屬賬戶違規買賣股票牟利。2015年5月,審計署將此線索移送證監會和公安部調查。2016年6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判處王勇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並處罰金250萬元。
審計署還通報了官員涉嫌公款私用、公職人員涉嫌違規經商辦企業、某單位涉嫌弄虛作假違規獲得建設用地、以及一些企業和單位涉嫌違規發放獎金等違法違紀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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