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昨日強調,政府無特殊途徑聘用公職人員。
陳海帆下午出席公開活動後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目前沒有資料顯示相關的理工學院內地畢業生獲政府部門聘用。另外,轄下翻譯部門聘用本地人,在急需用人時,如外聘,外聘制度1989年起已存在,政府對此嚴格監控,並非特殊途徑。
傳媒問及內地預審“國歌法”,如獲通過會否適用於本澳,以至要修改基本法,陳海帆表示,修改基本法為全國人大的權限。她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是在澳門特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之一,國旗、國徽及國歌均代表國家的尊嚴,將來有“國歌法”,在澳門特區實施亦應該的。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