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特搜
鐵馬人肉三文治
搭載幼童易出事
虐待狗隻已違法
看好動物免受罰
△居民反映,昨日下午駕駛電單車途經漁翁街時,看見一名男子駕駛電單車搭載女乘客,兩人中間夾着一名沒有戴頭盔的幼童,上述情況揭示出部分人的交通安全意識低下。再者,此種“人肉三文治”不但違法,倘若不幸發生交通意外,後果隨時很嚴重。
本澳車多路窄、處處掘路,道路環境複雜,駕駛電單車須打醒十二分精神。居民要守法,作為家長,切勿貪一時之便,罔顧幼童的生命安全。況且電單車超載,或用電單車搭載六歲以下幼童均屬違法行為,警方須加強勸喩、教育及執罰,避免不幸意外發生。
△有讀者反映日前行經黑沙環涌河新街近建華大廈時,見到一名男子帶着白色小狗在散步,突然一名無人看管的小貴婦狗撲向白色小狗,男狗主立即用腳將貴婦狗踢至飛起,由始至終未見貴婦狗的主人出現。
讀者認為反映事件兩個情況,小貴婦狗的狗主沒有看管好自己的寵物,未有用鏈帶牽引狗隻。根據動保法的規定,飼主未注意及採取必要措施,包括沒有用鏈帶牽引狗隻,防止其動物損害他人及其他動物,違反者可被罰款四千至二萬元。飼主不按規定以鏈帶牽引狗隻,可被罰款二千元。動保法又禁止使用殘忍、暴力或折磨手段對待動物,有關男狗主可能已經違法,一旦被執法人員發現,或有證據顯示其虐待狗隻,會惹上官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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