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女加重盜竊被捕
【本報消息】一名內地女子趁親友熟睡期間,盜取男事主二十萬港元和一萬元人民幣後離去。初級法院昨判女被告罪成,入獄兩年九個月,緩刑兩年。
女被告姓朱(缺席),四十歲,內地人,報稱工人,被控一項加重盜竊罪。
案情顯示,朱某與內地男事主的親人認識,三人於前年十二月廿五日結伴來澳旅遊和賭博,入住新口岸一賓館同一間房間。當賭至同月廿七日凌晨,事主共贏得二十多萬港元。
隨後,他們返回同一個酒店房間休息。在其餘兩人入睡後,朱某趁機離開房間。事主於當日凌晨四時醒來時,發現朱某已不知所終,他放置在行李箱內的二十多萬元亦被人盜去。
朱某於被捕時承認指控,所得贓款已全部用於還債及日常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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