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玉玉案開庭七被告認罪
【中新社濟南廿七日電】備受關注的山東“徐玉玉案”今天在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陳文輝、鄭金鋒、黃進春等七名被告人均表示認罪悔罪。
準大學生被騙猝死
去年八月,剛接到大學錄取通知書的山東臨沂市高三畢業生徐玉玉接到詐騙電話,被告人陳文輝等人以發放助學金的名義,騙走了徐玉玉全部學費九千九百元(人民幣,下同),徐玉玉在報警後回家的路上猝死。
山東省臨沂市人民檢察院指控,二○一五年十一月至二○一六年八月,被告人陳文輝、鄭金鋒、黃進春、熊超、陳寶生、鄭賢聰、陳福地等人交叉結夥,通過網絡購買學生信息和公民購房信息,分別在海南省海口市、江西省新余市等地,冒充教育局、財政局、房產局工作人員,以發放貧困學生助學金、購房補貼為名,以高考學生為主要詐騙對象,撥打電話,騙取他人錢款,金額共計五十六萬餘元,通話次數共計二點三萬餘次,並造成徐玉玉死亡。
被告人陳文輝供述,去年六月至八月,他們通過騰訊QQ、支付寶等工具從另案處理的杜天禹處購買非法獲取的山東省高考學生信息十萬餘條,並使用上述信息實施電訊詐騙活動,其中就包括徐玉玉的個人信息,通過海量撥打電話,找到了徐玉玉,之後冒充教育局、財政局工作人員,以發放貧困生助學金為名,騙取了徐玉玉學費共計九千九百元。除徐玉玉外,這七名被告人還騙取了山東、福建等地多名高考生的錢款。
專家證有因果關係
訴訟各方的焦點是被告人的詐騙行為與徐玉玉的死亡是否有因果關係。公訴機關出示的徐玉玉死亡原因分析意見書證實,徐玉玉是被詐騙後出現憂傷、焦慮、情緒壓抑等不良精神和心理因素的情況下發生心源性休克;行心肺復甦後繼發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辯護人則認為,現有證據不能確定徐玉玉的死亡與被告人的詐騙行為有因果關係,即便有因果關係,徐玉玉的死亡也是多因一果,不能將責任全部算在被告人身上。
臨沂市公安局法醫和兩名法醫學專家就徐玉玉死亡原因出庭結合徐玉玉被騙前身體狀況,被騙後的異常情緒及醫院的搶救病歷等綜合分析,認為徐玉玉死於心源性猝死,與徐玉玉被詐騙之間有因果關係。
法庭辯論結束後,各被告人作最後陳述,均表示認罪悔罪。案件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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