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議員李靜儀在書面質詢中表示,《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中期檢討公證合同》有關特許期限至2021年底,政府需要及早就電信業未來的發展作出思考,及早更新電信法規,確保電信市場屆時能實現真正的開放,在公平競爭下讓居民真正有得揀。
李靜儀表示,打破公用事業的專營壟斷局面、透過巿場有效競爭,為居民提供質優價廉的選擇是特區政府施政的其中一個重點。政府過往在推動公用事業的有效競爭方面,未做好規劃和準備,令公用事業開放效益未能彰顯,電訊市場就是一個明顯例子。
2011年頒佈《設置及經營固定公共電信網絡制度》行政法規,拖至2013年中才向新營運者發出固網牌照。至今除流動電信服務尚算有一定競爭外,互聯網服務、專線、固網服務依然未能形成真正的市場競爭。特許資產無法予新經營者公平使用,政府亦未有積極協助新固網經營者加快建網覆蓋率,專線服務未能形成有效競爭,專線費用高昂一直窒礙本澳電信巿場的發展和收費下調,企業和居民未能享受固網開放帶來的實質好處,對本澳電信營運商的網絡速度、穩定性和價格等依然有不少怨言。
為此,她提出以下質詢:
一、電信業是發展智慧城巿的基礎配套,政府會否就日後電信業發展制訂明確的規劃?
二、。當局有否明確的法規修訂時間表,以確保法規能配合《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中期檢討公證合同》之到期安排?
三、在法規修訂的同時,會否盡早檢視現有合同的不平等條文及擬出可能的修改方案,及早與現有營運商作出磋商,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完善合同內容,以推動電信巿場的健康及可持續發展,為社會帶來質優、價廉又可靠的電信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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