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查獲的漁具
【中新網杭州6月27日電】27日,記者從浙江省海洋與漁業局獲悉,浙江省台州市三門縣晏漁村的倪某等人在2015年休漁期間出海偷捕,最後一次出海時發生意外造成9人死亡5人失蹤。近日經法院一審判決,倪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
記者瞭解到,倪某已年近五旬,自1995年與人合作打造一艘漁船以來,一直以出海捕撈為生。在2015年6月1日進入休漁期前,為了休漁期間高價售賣海鮮牟利,倪某與其親戚嚴某、周某事先商量在休漁期外出捕撈章魚。
據悉,海洋伏季休漁是中國養護海洋生物資源的一項重要制度。往年休漁期為6月1日至8月1日,2017年調整為5月1日至8月1日。在此期間,蟹籠捕撈船不能出海作業。然而少數漁民依然受利益驅使,鋌而走險,私自出海偷捕。
倪某與嚴某、周某商議後,三人駕駛漁船出海,將裝有青占魚餌料的蟹籠投入海中,計劃在休漁期間出來打撈。
為了不讓有關部門查處,作為「船老大」的倪某決定返回家中,製造「船隻未出海作業」的假象,而由嚴某、周某帶隊進行捕撈。
據統計,2015年6月底至7月初,嚴某、周某等負責出海偷捕的人捕獲章魚共計6000餘斤。這部分非法漁獲物皆由倪某事先聯繫的陳某購買(另案處理),共獲利7萬餘元。
同年7月中旬,嚴某等人再次出海偷捕時,在浙江寧波象山附近海域與利比裡亞集裝箱船發生碰撞,此次事故造成嚴某等9人死亡,周某等5人失蹤。
經法院一審判決,倪某在休漁期內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倪某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依法從輕處罰,遂以非法捕撈水產品罪一審判處倪某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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