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民合作 充實晚晴
“二○一六中期人口統計”資料顯示,本澳約六十五萬人口中,六十五歲以上長者佔百分之九。估計二十至廿五年後,五人中便有一名長者。觀此趨勢,澳門正邁入老齡化社會,且老化速度按年加快,政府應充分審視情況,未雨綢繆。
政府專責部門在關顧與支援長者方面早有準備,去年起推行二○一六至二○二五長者服務十年行動計劃,各部門按規劃展開工作。計劃涵蓋“醫社服務”、“權益保障”、“社會參與”、“生活環境”四大範疇,着力促進個人、家庭、社區、政府和民間機構間共同協作,應對人口老齡化挑戰。每個範疇分設短、中、長期階段,方向清晰,目標鮮明。
當局最新透露,現階段在各部門和民間機構共同協作下,短期階段措施新增十六項至一百九十六項,當局已啟動其中一百五十七項,約佔總體八成,包括開設失智症診療中心,與民間機構合作增設兩所失智症患者日間護理中心等,餘下多項措施將有序推進,有信心按計劃完成。
正因為計劃涵蓋面廣,當局在推進措施過程中或因不同情況、變數等調整,可以理解,乃科學做法。縱觀澳門的長者福利政策,與鄰近地區相比不算差,但未算最好,綜合環境趨勢看,仍有改善空間。要構建完備、健全穩固且公平的養老保障體系,難一步到位。
參考先進地區經驗,長者的身體護理或心理關懷皆重要。任何一環有缺陷,生活質量難提高。有見及此,政府跨部門在支援及關愛長者方面,都力爭在原有基礎上加強。如坊間建言,不妨按需求於官方醫院開設長者醫療專道,並設專科,更靈活地為長者診療,較每年調升養老金、敬老金等更實際。
另可與民間機構加強合作,開設多元化課程,鼓勵長者持續進修,善用餘暇。增建戶外場地或開闢空間予長者開展活動,舒展身心,想方設法豐富長者的精神生活,有助提升生活素質。要全面優化政府養老保障機制,任重道遠,需匯集官民智慧,共同參與,支援服務始可與時並進。
夏 耘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