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本澳銀行帳戶接收騙款及取款
司警破詐騙洗錢案拘三人
【本報消息】司警局去年透過警務聯絡機制得知有台灣人遇到電話詐騙案,懷疑犯罪集團使用本澳銀行戶口進行犯罪。司警深入調查案件,拘捕三人,並追查至少四名涉案人士下落。
犯罪地點疑在本澳
三名涉案人士分別姓劉,男,三十歲,本澳居民,報稱地盤工人;姓賴,男,三十歲,報稱廚師;姓蕭,女,廿七歲,內地人,報稱家庭主婦。三人涉巨額詐騙、清洗黑錢及犯罪集團,昨日移送檢察院處理。
司警發言人楊秀珍表示,去年六月三十日,司警局透過聯絡機制協助台灣警方偵查一宗詐騙案件。案中的台灣事主報稱在網上社交平台認識一名男子,該男子致電事主訛稱香港某證券公司職員,稱可以投資香港股票,取得高達二十至三十倍利潤,以高利潤誘騙其作出投資,騙取事主折合約三十四萬八千澳門元匯入一個本澳的銀行帳戶內,之後失去聯絡。
司警經濟罪案調查科展開偵查,發現有跨境詐騙集團利用本澳的銀行帳戶接收騙款外,更曾在本澳提取過部分款項,有跡象顯示犯罪地點在本澳。經針對涉案帳戶的資料進行排查和分析,發現除上述帳戶外,另外有六組本澳帳戶與案有關,帳戶曾被用於接收或轉移騙款。有關帳戶曾接收另外合共廿五筆來自台灣、馬來西亞和新加坡的可疑匯款交易,涉及十三名不同匯款人,涉案金額約一百○一萬澳門元。至於有否涉更多本澳銀行帳戶和不法款項,司警會繼續深入調查。
帳戶戶主涉受操控
經向上述三地警方查證後,證實大部分匯款人都是詐騙案件的事主,涉電話詐騙和網上購物詐騙案。經深入調查後,發現涉案帳戶戶主曾親自提取騙款,戶主之間有相當緊密的聯繫,部分人有親戚關係。司警相信有關帳戶戶主是同一犯罪集團的成員,受同一犯罪團伙所操控,涉清洗黑錢活動。
直至本月廿九日和三十日,司警分別截獲兩名疑犯和傳召一名疑犯,三人都否認犯案。兩名涉案男子劉某和賴某稱收取報酬借出銀行帳戶,劉某稱協助對方提出一萬澳門元,獲得二百澳門元報酬;賴借出戶口至今仍未收到報酬。蕭女稱戶口借予其哥哥使用,知悉哥哥利用戶口助他人收取款項,曾協助哥哥在戶口提取四千澳門元,但沒有收取報酬。劉某和蕭女的哥哥在服刑時認識,蕭女也曾在內地因吸毒服刑。司警相信集團在二○一五年十月開始運作,至少兩名內地人、一名香港和一名本澳居民在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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