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電局局長劉惠明今日受訪時表示,按互聯網牌照行政法規,已就澳門電訊今年4月18日發生的斷網事故,罰款澳門電訊約104,000元。
劉惠明表示,法規最高罰款50萬元,局方認為澳門電訊在斷網事故中,沒有按照法規規定指引減短斷網時間和影響範圍,因此決定罰款澳門電訊約104,000元。
劉惠明又稱,澳門電訊早前已自願向客戶補償約200萬元,希望不會再發生同類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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