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預算綱要法法案在立法會小組會內的討論接近尾聲,法案維持特區政府在每年十一月內向立法會提交翌年財政預算案。小組委員會表示,尚有一個月時間,法案便需提交立法會大會表決,時間緊迫。若無問題,下次會議後會簽署意見書。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繼續分析討論預算綱要法法案,委員會決定維持新文本行文,特區政府在每年十一月內向立法會提交翌年財政預算案。委員會主席陳澤武表示,政府希望保留彈性,暫時不考慮委員提出列明在十一月十五日前提交的建議。
陳澤武又稱,會上立法會顧問認為法案有關政府部門及機構收支的條文未夠清晰,政府表示會諮詢審計署意見,完善有關條文。
預算綱要法在小組會細則性審議已接近尾聲,陳澤武表示,若無問題,下次會議後會簽署意見書,他表示,尚有一個月時間法案便需提交立法會大會表決,時間緊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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