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衍新籲勿買頭盔標籤
【本報消息】交通事務局長林衍新回覆議員陳明金有關頭盔標準的書面質詢時建議,居民應盡量選購有清楚顯示型號及技術標籤的頭盔以保障自身權益。同時呼籲居民不要購買標籤以規避法律,此行為可能構成偽造文件罪,需負刑事責任,切勿以身試法。
林衍新提到,政府在訂定有關法規時有參考業界意見及其他地區相關規定和做法,局方於一四年推出了“摩托車頭盔使用安全指引”,向公眾和業界介紹日後法規頒佈的八款頭盔技術標準等內容,使業界可按照這八款技術標準購貨,為法規正式生效做好過渡工作。故此,居民現時於本澳購買的頭盔中,大部分符合技術標準。局方亦一直做大量工作以履行相關職責,包括主動聯絡頭盔生產商以便核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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