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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押不符標籤包裝煙草 衛生局及海關繼續跟進

2017-07-12 04:09
  【本報訊】衛生局接海關通報,指有1批不符合控煙法規定標籤及包裝要求的煙草製品進口本澳,衛生局控煙辦與海關人員7月10日採取聯合行動,檢查該批煙草製品,初步認為標籤及包裝不符合現行法律規定,將之扣押,繼續跟進。
  行動中,衛生局控煙辦人員在內港7A碼頭共檢獲2萬支加熱不燃燒的煙草製品,所有獨立包裝均不符法律規定。衛生局依法保全性扣押該批煙草,繼續跟進事件。
  加熱不燃燒的煙草製品(當中包括IQOS使用的煙草製品)是近年煙草商推廣的煙草產品,縱有不同款式,但根本是煙草,吸食或呼出之煙草煙霧仍對健康造成影響,亦受法律規管。衛生局強調,任何煙草製品的標籤及包裝必須符合法律要求,否則違法,一經定罪,貨品除被扣押及銷毀,違法者最高可被罰款澳門幣10萬元。
  衛生局呼籲市民,若發現違法事實,致電控煙熱線28556789予以舉報,所有舉報資料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