誹謗負面影響大 法院裁定判決書須刋報未執行
嫌犯未還關翠杏公道
曾是立法會直選的“票后”,亦曾被“黑”被唱衰。關翠杏回憶政治生涯的風風雨雨,主動提及她過去曾在選舉期間被抹黑,以及曾被人持續公開誹謗。訴諸法院後,時隔多年,去年底才有最終判決。法院要求各嫌犯須將事實的判決書登報還關姐清白,但有關判決至今仍未執行,有關人士仍未還她公道。
這份仍未刊登在報章中的法院判決書顯示,第一嫌犯在街市集會期間,利用手持揚聲器向過路的市民公開侮辱關姐人格,在較大的範圍內對輔助人造成負面影響;另外,由第一嫌犯組織及安排,並由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和第六嫌犯參與的公開侮辱被害人的事實,被第一嫌犯邀請的傳媒透過電視、廣播和多家中葡文報章以新聞等方式廣泛報道,可見對被害人的負面影響範圍亦較大。故此,考慮到相關嫌犯行為造成負面影響的範圍,中級法院維持原審法院的裁決,要求在採取保障各嫌犯的私隱的前提下,把判決書的內容刊登於兩份發行量最大的報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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