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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式單位打通無需業主會同意

2017-07-12 06:35


    受工務局監管   法案一年後生效

    複式單位打通無需業主會同意

    【本報消息】《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最後工作文本呈交立法會,若複式單位需要打通樓板、安裝電梯等,工程無需經過分層建築物所有人大會同意,因發出工程准照的工務局會監管。另外,法案改為通過後一年才生效,與《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法》一致。

    立法會二常會昨日下午三時續審議政府上周五交來的新文本,文本是因應立法會法律顧問早前給出的技術性文字修改意見修改,主席陳澤武會後表示,當中九成被政府採納,二常會較滿意。

    陳澤武稱,新文本在第十四條“更新工程”中增加一款,若合併位於同一樓宇內屬於垂直雙連的兩個或以上獨立的單位,或連接同一獨立單位內的上下兩層或者多層時,工程無需通知所有人大會。他認為,修改的理據,與第十一條地舖外牆裝設招牌或廣告無需通知所有人大會一樣,因有關工程均需經過政府部門批准,“一定要向工務局申請合法的工程准照”,故相信監管已經足夠。

    前文所述有關地舖外牆裝設招牌或廣告的情況,陳澤武指出,在草案第一文本稱不需要通知所有人大會,第二文本稱需要盡通知義務,但未就通知時間、方式、內容等細訂。最後政府“回到原點”,刪除了需要通知的規定。

    另外,新文本第廿五條“召集書應附同的文件”中,新增一項即管理機關應自張貼召集書之日起向所有人提供“分層建築物管理服務的方案”。因此法需要與《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法》配合,兩者的生效時間必須一致,故法案由原定通過後一百八十日生效,改為一年後才生效。

    修改土地法做唔切

    與此同時,在二常會審議了兩年半的《高教法》終於達到尾聲。議員昨簽署中文版超過一百七十頁的意見書,法案正等候上大會細則性審議表決。有傳媒提及立法會是否還有時間審議若政府提案修改的土地法,陳澤武表示,需要緊急處理的通常都是加稅、加車稅等,土地法“多爭拗、多嘢改,(小組會)咁多嘢在手,應該做唔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