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公佈新一屆立法會選舉三十六個投票地點,其中直選投票地點共三十五個,當中一個會設於澳門監獄內,其餘絕大部份投票地點均設於學校內,投票地點亦包括塔石體育館和綜藝館。位於氹仔和路環的投票地點均有兩個,其中氹仔的投票地點分別設於學校和澳門運動場。間選的唯一投票地點則繼續設於理工學院體育館。投票站於九月十七日上午九時至晚上九時運作。
今屆立法會選舉會沿用“一區一站”模式,目的是方便居住於同一地址的選民可分配在同一投票站點投票。同時在投票站的運作及分配模式方面,選管會以維持良好的投票秩序及方便選民投票為主要考慮因素。
考慮到選民增加至三十多萬人,已增加投票地點,並從而適量減少每個投票站接待選民的數量,希望可以提升工作效率,更好維持票站的秩序,從而有效疏導選民的輪候情況,為選民帶來便利。
選民被分配所屬的投票站,基本上是取決於辦理選民登記時及於五月三十一日前更新的地址。選管會將於八月初起向已登記的選民,寄出《投票通知書》,讓其知悉所被分配的投票站,預計派遞工作可於九月初完成。
另外,海一居小業主組成直選參選組,並公開表明在選舉日前若達到訴求目的便會退選。選管會主席唐曉峰表示,是否退選是參選人個人自由選擇,立法會選舉法有退選機制,若參選人退選,須最遲於選舉日(九月十七日)前第三日向選管會提出;至於會否因此被沒收兩萬五千元保證金,唐曉峰指出,需視乎選舉法有關規定,基本是若參選組別得票達不到基本人數(三百票)便會被沒收保證金,但亦需視乎是個別候選人還是整組退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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