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因信用之濫用罪現處緩刑期的男子涉嫌搶劫,女事主途經涌河新街時被人搶去手袋。司警經調查後在關閘拘捕回澳的涉案人。有人供稱因失去經濟能力,故鋌而走險犯案。
涉案男子姓譚,三十歲,本澳居民。案中女事主於本月十日晚上途經涌河新街返家途中,突然被人從身後搶去手袋。報案後司警展開調查,並鎖定涉案人的身份。前(十二)日譚某經關閘入境時被拘捕。譚某承認犯案,據他供稱得手後將女事主的手袋及證件棄掉,而手機則在內地變賣,連同搶劫所得的五百元現款已在日常生活中花光。譚某供稱因失去經濟能力,故鋌而走險犯案。
司警表示,涉案人在二零一五年曾因信用之濫用罪被判囚三年,現處於緩刑期。司警現將其落案控以搶劫罪,案件已交由檢察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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