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議員高天賜表示:世界上,交流被視為發展及公民融入社會的不可或缺的主要動力。然而,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至今,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市民,尤其是聽障人士長期被嚴重邊緣化,無法融入社會。上學要面對極大的挑戰,直到就業融入社會,患有聽障的年輕人不得不面對極大的社會障礙。不僅在就業上受到歧視,而且由於諸多原因,比如澳廣視缺少在屏幕下角配有手語傳譯的電視節目,在社會融入上也舉步維艱。
成立於上世紀五十年代的世界聽障聯盟(World Federation of Deaf)指出,聽障者的基本權利包括:空間視覺語言的法定地位、與其他公民平等的就業權,以及與其他公民平等的獲得資訊的權利和通過第一語言受教育的權利。
此外,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也主張各國政府應盡最大努力保障聽障人士得到與其他人同等的待遇,尊重其尊嚴、個人自主,確保聽障者在機會均等的條件下充份和切實地融入社會,宣傳殘疾是人類多樣性的一部份,還應全面、系統地保障殘疾人在機會均等的條件下享受公具財產及公共服務。
基於此,高天賜向政府提出以下質詢,並要求以清晰、明確、連貫和完整的方式適時給予本人答覆:
一、為保障聽障人士可進入普通教育系統,從幼兒教育直到中學、大學教育上與其他市民機會均等,確保社會、政治參與上,以及文化生活、體育上的便利,同時確保澳廣視播出的節目,尤其是每年轉播行政長官在立法會發表施政報告時,在屏幕下角配有手語傳譯,在法律、行政上會採取甚麼實際、具體的措施?
二、為保障聽障人士獲得針對其殘疾的專門醫療及藥物輔助,在法律、行政上會採取甚麼實際、具體的措施?
三、為保障就業權,禁止就業歧視,確保合適的社會福利水平和保障,包括獲得社會房屋、符合其殘疾需求的社會輔助、及對貧困者進行財政支援,在法律、行政上會實施甚麼實際、具體的措施?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