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超明涉貪案今宣判
下午二時十五分起換發旁聽證額滿即止
【本報消息】前檢察長何超明涉貪案定於今日下午三時宣判,預計衆多港澳媒體及居民前往旁聽。終審法院公佈安排,將在開庭前四十五分鐘,即下午二時十五分開始換發旁聽證,額滿即止。
何超明涉貪案,經過逾半年的庭審,於今天一槌定音。終審法院公佈旁聽安排。由於法庭旁聽席有限,將於開庭前四十五分鐘開始換發旁聽證。
列明申領旁聽證者服裝儀容應整齊,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法院將按先到先得原則,經核查身份證後換發旁聽證。開庭前十五分鐘終止核發程序。
所有旁聽人士進入法庭前需接受安全檢查,應將手提電話關掉或設置為靜音模式,存放於法院的寄存處。同時禁止攜帶任何武器、點煙器、易燃及液態物品、攝錄器材、智能手錶、播放器、手提電話、筆記型電腦、平板電腦、USB裝置及其他通訊設備,並須於開庭前十分鐘按序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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