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超明罪成被判囚21年,判決後何超明即時被送往監獄,宣判後他緊握拳頭,離開法庭時振臂高呼,三次大叫「呢個係冤案」,要求上訴,並稱自己無洗過「一分錢黑錢」,期間他情緒激動,眼有淚光。
何超明胞姊何德芬在庭外受訪稱,對判決感到鄂然,形容結果是「豈有此理」,指弟弟不是這樣的人,但不會就此失去信心,認為審判在於天主、每個人的良心、以及澳門市民心中。她又指如有得上訴會上訴至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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