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接獲舉報,指一名中國籍陳姓女子在並未取得工作證件的情況下,在慕拉士一家藥廠從事藥物試劑及樣本分析工作。警方於前日派員到上址調查後發現,該女子持有中國往來港澳通行證,但未能出示合法在澳工作證明文件。
陳女聲稱,她受聘於青海省某藥用資源科技公司,擔任化驗員。於本年五月被委派來上址藥廠,擔任產品理化檢驗、微生物檢驗及車間潔淨度監測的技術性指導工作。該藥廠外僱廠長涉非法僱用罪,由檢察院處理;而陳女則交由勞工局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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