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前檢察長何超明涉貪被終審法院判逾千項罪名成立,他的姐姐何德芬在聽完昨日判決後受訪時表示「連兄弟姊妹給予父親的用錢亦被指是貪腐,豈有此理。」
長居香港的何德芬昨日下午第一個到終審法院門外排隊輪候入庭聽審,她聽審後受訪時表示,對判決的內容感到愕然,不明白何超明十多年來的工作為何成為罪惡。她稱,多年的姊弟情反映,何超明絕對不是這樣的人。她又質疑為何證據如此薄弱都能入罪?「我睇唔到有一張證據話係佢貪來嘅嘢!連兄弟姊妹給予父親的用錢亦被指是貪腐,豈有此理!」她認同何超明高喊「冤案」的說法,「如果能上訴,會上訴中央,如果無就無辦法。」她說不會失去信心,「因為審判在天主,審判在我們每個人的良心。」
何超明辯方律師潘愛儀表示,控訴書逾千項罪名基本上全部都能入罪,對有關判決感到失望,她認為,大部份的控罪都是事實不足。潘愛儀又說,站在辯方角度來看,一日未行使上訴權,有關判決對辯方而言未算是終極判決,這是基本權利。他認為理應可以上訴,但下一步要怎樣做則需要再作研究。不過,本澳主要官員涉嫌違法交由終審法院進行一審,由於澳門特區沒有再高一級的法院,換句話說即是「一審定終身」,制度上沒有上訴的機會,當年,歐文龍被判入獄後,亦沒有任何上訴行為。
另外,昨日到終院聽審的市民逾五十人,較本案開審當日還多,終院需要可啟第二間庭室讓入內市民看電視直播審判。有出席市民表示,事件反映本澳部份法律滯後,才會發展這種不可思議的事件,「比電視劇更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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