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前檢察長何超明被判逾千項罪名成立,判囚21年。何超明胞姊何德芬表示,對庭上聽到的內容感到愕然,認為辯方的說辭和證據薄弱,認同何超明在庭審中稱是冤案的說法,又聲稱如有機會會向中央上訴。
終審法院昨日宣判何超明涉貪案,出席旁聽的何德芬於庭審後表示,對庭上聽到的內容感到很愕然,不明白何超明10多年來的工作為何會全部成為罪惡,“滅蟲又係罪,整花卉又係罪”,又認為辯方的說辭和證據薄弱,她看不到辯方有“任何一張證據可以話係佢(指何超明)貪返嚟”,就連兄弟姊妹給爸爸的生活費亦被指是何超明貪污所得,直言“豈有此理”。
何德芬並稱,她長期在香港居住和工作,很少回澳,但根據與何超明30多年的姊弟情,相信他絕對不是一個壞人。她認同何超明在庭審中稱是冤案的說法,稱“如果有得上訴,會向中央上訴”,但她強調現時尚未有具體計劃,亦不知可否成功,強調何家“冇家底、冇財力,只係好卑微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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