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主席賀一誠在三月底,立法會口頭質詢大會結束後,向議員派發翻聽新《土地法》立法過程會議錄音報告。賀一誠表示,立法會已完成重聽四十多次審議新土地法會議錄音,結果顯示當時委員會意見書與政府的立法原意相同。
在從重聽的錄音顯示,前任運輸工務司長劉仕堯在與立法會一常討論《土地法》法案的過程中,並没有作出任何承諾有”活門”解決個案,且堅持個案是未知數,新的土地法是無法為不同情況的個案設不同條款。至於如果發現個案問題,則用土地法第五十五條中是否達公共利益之條款作研究。
立法會利用超過半年時間翻聽會議錄音,主要是因為去年官委議員唐曉晴提出有關鬆綁新《土地法》的「解釋性」法案。但經立法會顧問團研究後,指出有關法案屬「創新性」法案,亦涉及政府政策,因此,需要取得行政長官書面同意才能交大會討論。但唐曉晴既不願去取書面同意,又不願撤案,因此,立法會決定翻聽錄音,檢視委員會的意見是否與政府的立法原意一致。
賀一誠表示,有部份議員申請要親自翻聽錄音,他認為這是可行的,並指出,錄音報告全部都是實事求是,經得起考驗。
三日後,政府發言人辦公室發出新聞稿表示,對於立法會主席作出的初端拒絕唐曉晴議員提出的《第10/2013號法律第104條第5款的解釋性規範》法案的批示,行政長官表示支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75條的規定,凡涉及政府政策的議案,議員在提案前必須得到行政長官的書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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