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本澳之前連續發生有賭廳捲款「走佬」事件,引起關注對中介人如何加強監管的問題。在澳廣視昨日探討賭牌到期後將重新公開競投問題的《澳門論壇》上,博彩中介人協會會長郭志忠認同,需完善中介人制度。他在其後受訪時認為,現行的中介人制度需檢討作出完善,包括將中介人的門檻提高,以及加強監管,不可利用集資等導致「走路」問題發生。
郭志忠受訪時指出,在中介人發牌方面,現時只需提交十萬元按金,門檻是過低,「十萬元去做十幾億生意的,當然是抵啦。」他指,業界主流有共識,提高擔保金額,且至少提高至五千萬擔保金,又認為可用現金或不動產擔保等。另外,參考博彩法對博企的要求條件,同樣對中介人公司也應引入規定,執行董事需有一名澳門居民出任。
另外,郭志忠指,貴賓廳的經營成本高,認為政府在修改博彩法時,應對貴賓廳與中場分開徵收不同博彩稅率,即貴賓廳稅率應該要低於中場。
此外,應邀出席論壇的律師何金明就認為,現行法律上有關博彩中介人如何運作著墨並不多,包括對賭客開立存款帳戶的屬性,以及當有問題發生時應歸責予博彩公司或博彩中介人公司的問題。因此,日後修改博彩法時需要清晰及細則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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