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7月20日電】7月20日,湖北省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河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吳天君受賄一案。
據人民日報客戶端7月20日消息,湖北省襄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4年初至2015年底,被告人吳天君利用擔任中共新鄉市委副書記、河南省新鄉市人民政府市長、中共新鄉市委書記、中共鄭州市委副書記、河南省鄭州市人民政府代市長、中共河南省委常委、鄭州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企業經營、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特定關係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05萬餘元。
庭審中,吳天君還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中國經濟網資料顯示,吳天君,1957年2月生,曾任新鄉市市長,新鄉市委書記,鄭州市代市長等職務,2011年10月進入河南省委常委班子,兩個月後履新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2012年2月任省委常委、鄭州市委書記,2016年5月再次出任河南省委政法委書記。2016年11月,吳天君被通報接受調查。
澎湃新聞稱,吳天君是繼河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秦玉海,河南省委原常委、洛陽市委書記陳雪楓之後的河南「第三虎」。也是中央對河南巡視「回頭看」後的首虎。
該輪 「回頭看」涉及的8個省市中,共有6省市拿下了11隻部級老虎。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