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輕軌交通系統法諮詢總結報告中,乘客及公眾義務是諮詢期內收到最多的意見,佔 27%,其中優先座的使用最受關注,諮詢文本建議針對不合理佔用優先座需要引入罰則,但大部分意見認為無需要,不會對運營構成安全影響,而應從基本教育著手,政府未來立法會時會考慮。 另外,報告指未來輕軌票價將透過行政長官批示訂定,運營者負責票價管理,票價實施前需向公眾公布。政府會在綜合社會經濟情況,鼓勵及方便市民出行的前提下,訂定最適合價格吸引市民乘搭輕軌。 在運輸憑證方面,會考慮電子支付等多種方式,亦會考量不同公共交通工具的轉乘安排,具體規定亦會由行政長官批示制定。 (黃嘉靜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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