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為向市民宣傳交通安全的訊息,交通事務局與治安警察局一行10多名人員,昨日上午11時於林茂塘海邊大馬路一帶展開聯合行動,針對行人違規過路及駕駛者於斑馬線前沒有優先讓行人通行等違規行為,透過執法、教育和宣傳,加強市民認知、提升對交通安全的關注。
交通事務局與治安警察局交通廳自2014年起持續進行聯合打擊交通違規的行動,透過警員現場檢控及交通輔導員口頭勸喻,加強道路使用者對交通規則和道路安全的重視。交通事務局表示,現時以外判形式邀請社會團體提供交通督導員服務,督導員現有18名,當局將視乎不同區分不同時段的需要,每日派遣督導員提供服務。
根據《道路交通法》規定,若在50公尺距離內有相關設施而行人不使用,執法人員可對有關人士科處罰款300元。如駕駛者不讓行人優先通行,甚至加快車速穿越,最高可被科罰金2,500元,兩年內重犯,最高更可被科罰金5,000元及禁止駕駛(俗稱停牌)六個月。治安警表示,在今年上半年奪命交通意外4宗;票控駕駛者在行人橫道不讓行人 1,165宗,與去年同期相比升 5%;行人胡亂過馬路則有 254宗,同比增加 1.2倍。交通事務局及治安警察局向來關注涉及行人的交通事故,除呼籲市民大眾遵守交通規則,保障自身安全外,亦會盡力加強執法和勸喻工作,引導市民安全過路,提升道路交通安全。
多種形式宣揚交通安全
交通安全的推廣是一項持之以恆的工作,為向市民傳遞正確的交通安全訊息,交通事務局及治安警察局持續主動走訪學校、社團及機構舉辦交通知識工作坊、講座;定期舉辦如交通安全嘉年華、交通安全有獎問答遊戲,交通安全訊息廣播站、安全駕駛獎勵計劃等活動,以及配合警方開展打擊交通違規聯合行動,通過宣傳、教育和執法三管齊下,提升道路使用者的交通安全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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