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議員認不應禁制道具
【本報消息】就禁止議員在立法會座位使用“道具”一說,立法議員陳明金昨日上午出席公開活動受訪稱,議員應可繼續在立法會會議發言時使用“道具”,畢竟可輔助陳述內容,增強說服力。
近日,立法會章程及任期委員會向全體會議提交決議草案,當中建議修改議事規則,包括禁止議員在全體會議時使用“道具”。
陳明金昨回應時稱,未具體了解議事規則如何修改,但認為議員在議會上使用有關“道具”,發言時可陳述得更清楚,他不認同受到限制。
立法議員施家倫被問及有關情況時稱,議員在議會上使用圖表作為輔助發言沒有問題,不認同會影響議會的尊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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