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助企降資金流出壓力
【本報消息】澳門銀行公會(大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出,對一般企業而言,設備質量對生產起着主導作用,並會因應市場變化而對設備進行更換或添置。以本澳為例,隨着國家推行“一帶一路”等相關政策,為經濟多元化發展帶來新機遇,基建、工程、旅遊、會展等行業的需求不斷上升,在市場需求增加的前提下,企業需要添置設備以提升產量,例如工程設備及旅遊運輸工具,又或是在市場潮流帶動下,企業需更換相關設備以提升效率或品質。
前期融資成本降
傳統的融資方式(如銀行借款),企業一般需介入物業以辦理申請融資,因此企業自身或其股東(如以股東名下物業入押)被限制處理其物業的靈活性。若採用融資租賃,因法律上承租資產的登記業權人為融資租賃公司,企業作為承租人使用承租資產,故企業一般無需介入物業作為抵押。儘管企業仍需提供綜合的財務資訊,但在審批方面則着重於更換或添置新設備後才帶來的新增收入及現金流,是否可應付融資租賃服務的供款與相關開支。對企業來說,採用融資租賃的方式購入設備,較傳統的融資渠道降低部分前期融資成本,如物業抵押費用等,同時也保留企業或其股東處理其資產的靈活性。
在時間控制方面,按傳統的融資方式購入設備,企業首先需通過相關的融資審批,並辦立適用的抵押條件,才能取得融資款項購入合適設備。企業通過融資租賃的方式可按需要選擇合適設備,如通過廠商融資租賃,企業更可同時選擇設備及申請融資。從時間效益上考慮,採用融資租賃有助企業較快獲得新設備,以便提升生產效率、提高產量或進入新的需求市場,對企業的銷售起着支持作用,繼而支持其經營活動現金流。
減購入設備壓力
此外,若採用傳統的融資方式,所籌集的融資一般不會為購入設備的全部款項,故企業仍需支付購置設備的首期費用,前期資金要求為所購置設備的總金額三至五成不等。反之,在融資租賃模式下,融資租賃公司購入相關設備轉租予企業後,該設備仍登記於融資租賃公司名下,對出租人較有保障,企業及後可在融資租賃合約完結後以較大折讓購入承租設備,實際分期支付購買該設備,減低開初購入設備時的資金壓力。
融資租賃的特點亦體現在該融資涉及的限制性條款較傳統融資為少,如針對流動性或負債比率的財務條款,有助降低阻礙企業發展及擴充規模的風險。此外,融資租賃公司主要參照設備的使用年期制定融資租賃的付款條件,一般按使用年期的50-70%攤分付款,並較傳統融資的年期為長,故企業每年的實際付款會因較長的付款年期而減少,降低現金流出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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