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樓重建放寬容積待議
【本報消息】就都市更新問題,工務局長李燦烽回覆議員鄭安庭的書面質詢時指出,為有效推動都市更新工作,將以“多途並進”方式,因應各階段的實際需要,對所涉及的現行法律修訂或補充。
李燦烽指出,財政局早前已完成《重建樓宇的稅務優惠制度》法律草案初稿,建議向本澳的危樓或符合條件的舊樓重建項目,提供豁免財產移轉印花稅和特別印花稅的稅務優惠。
確保都更城規一致
五月初,公佈《樓宇維修基金》轄下增設《P級及M級樓宇共同部分檢測臨時資助計劃》,進一步鼓勵業主關注居住大廈的狀況、跟進保養和維修。他強調,政府在推行都市更新的工作,必定嚴格遵守現行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當中包括《城市規劃法》及其配套法規,從而確保都市更新工作與本澳城市規劃工作的一致性。
鄭安庭在書面質詢中提出,目前本澳屋少人多,相信舊樓重建能有效提升居民的生活素質,當局會否考慮適當放寬對重建樓宇的容積,或有何鼓勵的政策措施,加快都市更新步伐?
李燦烽回覆時表示,都市更新委員會專責小組正對設定暫住房計劃、其他推動都市更新的優惠措施、樓宇重建業權百分比等繼續研究及討論,目前未有定論。
至於重建樓宇的地積比,則必須遵從《城市規劃法》、《文化遺產保護法》、《都市建築總章程》及其他現行法例的相關規定而訂定,委員會對此暫未深入研究及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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