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藝珠海報道)拱北海關對外通報,近日,一天內有三名澳門女子因走私被拱北海關緝私警刑事拘留。
本月二十日,澳門籍女旅客林某等三人經珠海拱北口岸入境時被海關查獲,關員分別從其腹部、攜帶的背包等處查出藏匿的葡萄酒等二十三瓶。因三人在一年內均有過兩次走私入境被海關行政處罰的記錄,根據《刑法修正案(八)》有關規定,三人的行為涉嫌走私犯罪,被移交海關緝私部門刑事立案處理。
《刑法修正案(八)》於二0一一年五月一日起實施,其中規定:一年內曾因走私被給予兩次行政處罰後又走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逃應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這意味著,凡一年內因走私行為被海關處罰兩次,第三次再實施走私行為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海關提醒進出境旅客,應自覺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主動向海關申報攜帶進出境物品。如果旅客此前因走私被海關行政處罰,切勿再違反海關法律規定,一旦達到「小額多次」走私犯罪起刑點時,將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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