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城規會昨日討論竹灣豪園商場地段規劃條件圖草案,原草案建議該地段維持作商業、餐廳及會所用,但業權人在會議前提交資料,建議土地改作建酒店用。大多數委員贊成,認為這可充分利用空間,配合本澳旅遊發展。他們認為認為土地的商業用途可作建酒店用,居民不會反對。
但有委員提醒政府小心處理用地,指出該地段原為別墅配套區,若改作建酒店用,會開先例。他要求政府澄清該地段是否只作屋苑內商業用地。
工務局副局長張潤民表示,該地段若由商業用途改為建酒店,屬更改土地用途。他認為要探討該地段是否適宜經營酒店,應全區考慮。他指出,會議前收到業權人資料,才知悉對方建議將地段改為建酒店用,他相信該區居民不知該地段會改作建酒店,未知他們的態度。張潤民表示,業權人未在收集意見15天內發表意見,工務局及委員會未能及時知悉他改變土地用途的建議。
工務局長李燦烽建議將草案退回工務局,更改該土地用途後再交由城規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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