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務修法權益不平衡 宜審慎
【本報消息】曜澳置業投資有限公司集團主席梁明輝表示,近期社會對修改租務條例討論熱烈,他認為應審慎推出。當中規定租賃合同簽名都必須經過認筆跡,相關部門能否應付大幅增加的工作量?且有可能影響到其他需要公證服務的市民。同時,如何平衡業主和租客的時間成本都是法規能否順利執行的關鍵。
梁明輝指出,租賃合同開始至期滿不足三年時,業主無權單方面終止合同。法規只是傾斜維護租客權益,忽略了整個租賃市場的供求平衡。如果業主只希望將物業出租兩年之後收回自用或出售,在新法例下是沒有辦法進行。最終可能令市場租盤供應量下降,間接刺激了租金上升。
政府修法原意是希望租金可作出合理性調整,減輕部分“不敵貴租”的中小企和低收入租客的負擔。若推行過急過快,缺乏足夠數據分析下,有可能引發更多潛在問題。例如,行政長官有權訂立例外性和必要臨時性租金價格最大系數,而系數的計算是根據消費物價指數、澳門樓價指數、人力資源需求和薪酬調查指數。在旅遊業和博彩業收益加持下,政府所依據的平均薪酬有可能被高工資的大型博企拉高,平均薪酬會和一般中小企業工資出現顯著差距,導致法規忽略低收入人士的實況。
促檢討中介法
從業主角度考慮,如果要因應系數調整日後租金價格,業主會覺得受到掣肘,最終亦會導致在起租時把租金大幅提升,來補償日後的損失。
他希望可暫緩修法,多思考潛在問題,收集更多本澳租賃市場的數據,例如平均租金、租賃來源及研究租金壓力指數等;得到廣泛諮詢認可後再修法。亦可參考鄰近地區,通過新增用地,增建房屋,從而控制租金及樓價的升幅。另外,《房地產業務中介法》也實行了一段時間,當中仍然存在很多問題,政府是時候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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