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購同權不宜過分拔高
【本報記者廣州廿六日電】廣州市率先提出保障“租購同權”引起社會關注。廣東省房協解讀新政時指出,廣州已具備試點“租購同權”基本條件,預料政策有利遏制房價過快過高增長。但不宜過分拔高“租購同權”。租購同權受城市公共資源的制約,真正全面推行還需要一個較長的過程。
廣州市政府公佈《廣州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工作方案》,率先提出保障“租購同權”,意在加快構建租售並舉的住房體系,廣東省房地產行業協會會長王韶對《方案》進行解讀。
王韶指出,當前房地產居住屬性、投資屬性、金融屬性等多種功能交織,呈現供不應求局面,存銷比處歷史新低,市場供應難在較短時間內滿足需求,房價上漲壓力較大。廣州市適時發佈“方案”,鼓勵“租購同權”,對穩定市場預期,避免對潛在市場的過度透支,遏制房價過快過高增長等情況將發揮積極作用。
從市場基礎看,專業化的住房租賃市場已起步,萬科、世聯等在長租公寓等領域取得較大進展,廣州擁有試點“租購同權”的基礎和條件。
王韶強調,不能把租購同權和租售並舉混淆。租購同權的側重點是針對無房人群的一項城市公共服務政策,租售並舉是一項立足於長遠的住房政策,前者是後者的重要內涵和基礎之一。租購同權受城市公共資源的制約,真正全面推行還需要一個較長的過程,不宜過分強調、拔高。
建議建立統一的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台和住房租賃信用管理體系,建立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從業人員、個人出租者和租房人等各類住房租賃市場主體的信用管理體系,支持和鼓勵長租公寓發展,並對長租公寓的建設、運營和服務機構給予政策和稅費支持。完善金融扶持政策,鼓勵通過資產證券化發展住房租賃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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