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藝珠海報道】經權威機構最新鑒定結果,拱北海關下屬閘口海關近期查扣旅客違規攜帶的五十七件玉石製品均為和田玉,市場估價二十三萬元人民幣。海關提醒:超過自用合理數量的玉石原石及其製品,屬於貿易貨物,攜帶入境應按照貨物辦理相關申報、納稅等手續。
本月七日十五時左右,兩名著裝休閒的中年男子經拱北口岸海關旅檢「無申報通道」進境,閘口海關當班關員對這兩名男子攜帶的行李箱及手提袋進行過機檢查。關員從過機圖像中發現異常,先後分別從兩名旅客攜帶的行李箱中查獲疑似玉石製品十五件和五十一件,這些物品包括戒指、手鐲、煙嘴、手把件以及各式吊墜,質地溫潤,雕工精良。兩名男子自稱經營玉石生意,這些玉石製品都是在澳門給客戶展銷後帶回內地的。閘口海關按規定,分別放行兩人等值五千元的物件,對兩人超出部份的十件、四十七件玉石製品依法扣留,海關緝私部門對兩宗案件依法處理。經廣東省珠海市品質計量監督檢測所鑒定,海關扣留的兩人所攜帶的玉石製品全部為和田玉,市場估價至少分別為十二萬、十一萬元人民幣。
根據海關規定,海關對旅客攜帶的自用合理數量內且價值不超過五千元的玉器工藝品予以免稅放行。旅客入境時,如攜有超過個人旅途自用合理數量的物品,需主動向海關申報,如果玉器同時也是文物,則海關按照文物進出境相關規定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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