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澳門建置商會認為,將於八月十五日是屆立法會會期結束前通過的「租務法」會使中小企、年輕人更難租用商、住場所,以致對社會和諧穩定造成負面影響,盼提議修法者多聽取民意再行修改。
澳門建置商會昨午在會址舉行記者會,該會理事長謝思訓、副理事長梁竟成、常務理事古嘉豪、理事麥冬青、法律顧問邱庭彪等出席並分別就「租務法」案會產生的困擾及憂慮發表意見。
相關意見概括如下:一、租約期要求三年不切實際,尤其是外地學生等人士逗留澳門時間未必有三年之久,倘締約,對未到三年退租約租戶造成違約金支付的壓力,一旦租戶走人,相關租約又造成業主要空置物業至三年期滿的困擾;二、辦理公證的理念是合理的,但社會現實情況下一般是周六、日看樓,一看合適就締約。而公證處周六、日休息,且正常工作日的公證業務亦需要排期、輪候,故對租務雙方都十分不便;三、限租金調整也會困擾業主,租務屬市場經濟,價格受供求關係、通脹、工資等因素影響,要避免住房租金暴升,政府應增加社會房屋供應量;四、有些物業屬公司所有,要辦理公證需要公司開董事局會議決定締約的授權人,相關程序需時需費用。
該會指出,香港方面多年前亦有相同情況出現,後香港政府經調研評估後向立法會提交不宜修訂租務法規的報告,相關的修法問題就擱置了。
澳門建置商會認為,倘按目前的相關條文通過「租務法」,則會導致許多業主不願出租物業,直接影響需要住房、營運場所的青年人、中小企業難以租到相應的空間或場所。倘出現相關困擾,最終受害者乃社會整體。
該會希望提議修法的九名議員抓緊立法會會期尚有十多天的時間進行相關的修改、完善工作,令相關法案對社會產生正能量而非負面衝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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