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強積金制度恐難惠及弱勢
聾協籲提升殘疾人撥款比例
隨着社會保障基金架構和職能有所調整,適切大幅增加人手編制,澳門聾人協會總幹事劉雪雯認為,可更好地完善社會上不同市民的養老保障規劃,發揮好第一層及第二層社保作用,以免一群長期處於保障邊緣的弱勢人士未能真正享受社會發展成果。
劉雪雯指出,鑑於《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將於明年一月一日生效,她十分認同當局因應人口老化加劇的大趨勢下,實行第二層的社會保障制度,加強澳門居民的養老生活保障。
收入微難享成果
據知,央積金將以非強制性執行,由僱員及僱主協商參與或個人自願參與,勞資雙方最少每月各供款僱員月薪百分之五,但此舉對於低收入或沒有收入的殘疾人士而言,恐防難以受惠,更何況一群殘疾人士原本在就業市場中,始終居於弱勢。
根據有關方面截至今年六月三十日殘評登記證統計資料顯示,現時本澳殘疾人數為一萬一千二百六十七人,以聽障人士為例,當中有二千一百三十四人,佔整體殘疾人口約百分之十九。據聾協接觸的服務對象看,近七成人從事基層崗位,收入頗微。
劉雪雯直言,自二○一○年起,政府將款項注入公積金個人帳戶,以往是等額注入款項,但隨着非強制公積金推出,政府注入的款項應考慮到殘疾人士的實際情況,特別對於社保領取殘疾金的一群,因喪失全部工作能力或謀生能力,他們在沒有工作的情況下,缺少僱主的供款。
非全民均一撥款
由是觀之,她建議當局審時度勢,藉《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即將推出之際,善用機遇,針對殘疾人士提升撥款金額的比例,非按全民均一撥款,讓資源能真正落在適合的弱勢人群之中,達至資源再分配的效益,以符合雙層式社會保障制度加強澳門居民養老生活保障之根本目的。
本報記者 許文權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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