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現行經屋分配採用分組抽簽輪候的方式,在社會一直存有爭議;立法會全體會議昨日通過,將就是否修改經濟房屋法以恢復過往的經屋計分排序輪候方式展開辯論。提出辯論動議的立法議員區錦新提出的辯題:「經濟房屋的分配應修法恢復計分排序輪候,避免經屋分配猶如大抽獎」,獲得十五位議員支持,另十三票反對及一票棄權。
區錦新表示,自八十年代澳門有經濟房屋以來,其分配方式一直都採取計分排序輪候的制度。這種輪候形式,即接受申請後進行審查,一經確定符合申請資格的,便放在一個輪候名單內,輪上三年五年,也終於有機會等到上樓。他認為,計分排序輪候制度的優越性在於能有效甄別申請者對經屋需求的輕重程度,從而對急切需要者先行分配,而急切程度較輕的則可以緩後解決,體現了社會資源的有效運用。
不過,在二0一一年制定新的經濟房屋法,在分配制度上改用分組抽簽及每次散隊方式。區錦新指出,澳門是個賭城,賭博要講彩數,但想不到在申請經屋的制度上亦竟然演變為「經屋大抽獎」,靠彩數才能拿得經屋。只是,在僧多粥少之下,合資格者縱使每次申請,抽簽抽不到便散隊,一生人可以參加十次八次的「經屋大抽獎」,結果可能是窮其一生都沒有機會「中獎」。他認為,這種分組抽簽本身就缺乏科學性,更嚴重的是這種分組制度明顯存在對年輕人的歧視,令年輕人的申請經屋永遠僅處於「陪跑」狀態。亦由此,社會上不少聲音都強烈要求撥亂反正,恢復計分排序輪候制度。
他表示,對於經屋分配這種涉及民生的重大問題,亦關乎經屋資源的有效運用,立法會實在應該就此議題開展辦論,以期集思廣益,促使當局從善如流,完善經屋的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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