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三常會)原定於昨日討論租務法會議上簽署意見書,但委員會經長時間討論後仍未能完成討論內容。鑒於下週一為意見書的最後提交限期,三常會主席鄭志強表示當日必定要完成及簽署意見書。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繼續討論租務法法案,委員會原定今日完成所有內容的討論並簽署意見書,但經過歷時2小時的會議,委員會仍未能完成意見書的內容討論。三常會主席鄭志強稱,本月31日、即下週一為提交意見書的最後限期,委員會必須在當日完成並簽署意見書;否則根據議事規則,大會主席將在沒有委員會意見書的情況下,直接將法案提交至大會進行細則性表決。
有關意見書的內容,鄭志強透露,委員會認為顧問團隊起草的意見書清楚度不足,內容亦不夠完整,需要調整內容及加上新工作文本;此外,委員會亦明確表達對工作文本不清晰造成的憂慮,因此希望在意見書上再充分表達對法案的疑慮和建議。鄭志強認為,坊間對新的工作文本持有不少意見,為委員會在討論意見書時帶來各種討論的方向,他認為有關情況屬正常,反映出社會的意見能切實帶到議會以供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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