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會全體大會昨日討論關於修法恢復經屋計分排序輪候制度的辯論動議,該動議由議員區錦新提出,他表示現行經屋法以分組抽簽輪候經屋不科學,而計分排序有利於甄選出合適的申請人獲得經屋。最終辯論動議獲立法會一般性通過,將於剩餘會期內安排時間邀請官員到立法會辯論。
於昨日立法會上,區錦新為辯論動議作理由陳述時指出,澳門自有經濟房屋以來,其分配方式原本一直都採取計分排序輪候的制度,該制度的優越性在於能有效甄別申請者對經屋需求的輕重程度,從而對急切需要者先行分配,體現對社會資源的有效運用。但在修訂經屋法時,特區政府突然將經屋分配制度改為分組抽籤,令經屋申請變成“經屋抽獎”;且分組是以核心家團、非核心家團及個人申請來劃分,並無足夠理據證明核心家團對經屋的需求比其他組別更急切,缺乏足夠的科學性,且分組明顯存在對年輕人的歧視,令年輕人永遠處於“陪跑”狀態。基於社會上不少聲音都要求恢復計分排序輪候制度,對於經屋分配此等涉及民生的重大問題,亦關乎經屋資源的有效運用,他認為立法會有必要就此議題開展辯論,以期集思廣益,促使當局完善經屋分配制度。
最終辯論動議以15票贊成、13票反對及1票棄權,獲立法會一般性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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