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強制年檢 保障運行安全
何猷亨倡設專部監管電梯
【本報消息】七月中,本澳某商廈發生電梯事故,造成一名電梯維修工人死亡。事後調查發現,該商廈電梯內沒有“安全運行證明書”。澳門社會服務中心理事長何猷亨認為,當局應盡早立法實行電梯強制年檢,並設立專責部門加強相關監管工作,從根本上保障各類電梯的運行安全。
何猷亨指出,近年本澳曾發生多次公共場所及私人住宅內的電梯、升降機事故,顯見本澳電梯及升降機運行安全未有保障,亦缺乏應有的監管。今次事故再次以沉痛代價提醒政府,電梯安全問題不容忽視。
尤其近年本澳整體社會經濟高速發展,大型酒店、高層大廈等高樓相繼落成,電梯及升降機數目及使用人次顯著增長;而隨着時間流逝,亦有愈來愈多的私人住宅步入高齡樓宇,電梯日常維護與年檢工作對於高齡樓宇來說格外重要。
指引難起作用
何猷亨表示,大部分高樓中的電梯設備每日高強度運作不間斷,出現部件磨損或需要保養實屬正常。雖然當局曾於一三年推出《私人工程升降機類設備審批、驗收及營運制度指引》,要求升降機保養工作包括日常例行檢查及年度檢測;但因相關指引不具強制力,坊間不少電梯均未按要求做年檢。如此一來,該指引無疑形同虛設,難以真正消除電梯安全隱患、督促加強維護保養、減少事故發生。
何猷亨強調,電梯作為高層建築內必不可少的運輸工具,其運行安全與否直接關係到每個市民的生命安全,因此,當局應盡早立法明確電梯維護的主體責任及電梯強制年檢制度,設立專責部門以加強相關監管工作,並加強電梯安全宣傳,提升社會對電梯使用及日常維護意識,全面保障電梯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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